①初试: 2015年3月28日
②复试:2015年3月29日
(一)退役士兵
1、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精神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实行优待;
2、学院对退役士兵实行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3、总成绩构成:总分500分,初试占20%,复试占80%;
4、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应往届毕业生
1、考生参加学院自主命题初试后,学院按考生成绩排名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挑选学生参加复试;
2、总成绩构成:总分500分,初试占40%,复试占60%。其中初试满分为2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
3、考生获得各种证书实施办法:
①获得高中阶段区县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
②获得高中阶段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
③获得各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的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④以上证书只选取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4、农村户籍考生,在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
5、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我院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
(三)其他

4、技能考试按照考生报名序号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

1、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2015年4月4日9:00—11:30

(二)考试时间:1.笔试: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2.面试:2015年3月28日下午1:00开始(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1.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2.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或英语任一科达到C标准及以上的考生;3.获得高中阶段区县级及以上科技、文体类证书,各类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记1

1、文化水平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分值满分300分。

1、考试内容:①初试:笔答综合试卷。主要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内容包括中学语文、数学、外语、人文、科学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及写作基础等;②复试:即面试。主要根据学生所报专业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形象气质、职业倾向或动手能力等。

4、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9:30至12:00(花家地校区)。

(六)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院为录取院校后,由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2、考试时间:①初试:2016年3月26日上午②复试:2016年3月26日下午(一)退役士兵1、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精神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实行优待,免于笔试;2、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含)以上者,免试入学。(二)应往届毕业生1、考生参加学院自主命题初试后,学院按考生成绩排

2、考试时间:①初试:2014年3月29日上午②复试:2014年3月29日下午(一)退役士兵1、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精神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实行优待;2、学院对退役士兵实行单独考核,单独录取;3、总成绩构成:总分500分,初试占20%,复试占80%;4、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应往届毕业

2、考试时间:①初试:2015年3月28日②复试:2015年3月29日(一)退役士兵1、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精神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实行优待;2、学院对退役士兵实行单独考核,单独录取;3、总成绩构成:总分500分,初试占20%,复试占80%;4、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应往届毕业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