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5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电话:(010)58802748,传真:010-58802496 网站:http://www.http://www./ 地址:北京师范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满分150分)、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满分150分),均为笔试。 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第
3.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采用多种形式,强化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电话:(010)58802748,传真:010-58802496 网站:http://www.http://www./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后主楼1910室),邮政编码:100875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电话:(010)58802748,传真:010-58802496 网站:http://www.http://www./ 地址:北京师范
一、招生宗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该学位获得者应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4.2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4万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法学院根据学年学习成绩向优秀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学金。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均须缴纳学费。学费待定,分学年平均缴纳。 在学校奖助体系基础上,法学院将继续设若干奖助项目。 推免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法律硕士,由学校安排在大运村公寓住宿,住宿费约2300元/学年。其他如调剂录取的,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就业生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