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2.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e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汉堡时装设计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专业咨询电话(区号0756)学费(人民币)(元/学年)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电影学H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双学位专业第四学年学费按国外合作院校学费标准缴纳)130504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

12、我是艺术类的学生,在外市读专科,能不能专升本到你们学校?需要什么程序?答:抱歉,我校艺术类只收应届高考毕业生,专升本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学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培养方向招生计划专业咨询电话(区号0756)学费(人民币)(元/学年)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教育电影学影视摄制影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书法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H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待定)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纪监审办公室联系人:秦丽监督电话:0756-传真:0756-电子邮箱:jijianshen@.cn

(二)学位证书: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符合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授予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学位证书: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环境设计专业(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德国品

(二)学位证书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2.环境设计专业(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

(二)学位证书: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等专业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

(二)学位证书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学校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2.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学生获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和境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3.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学生获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

(二)学位证书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2.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e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将可同时获得德国汉堡时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