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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科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22:07:55 提问时间:2018-11-1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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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办法

    1楼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完成网上注册。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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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2楼

      三、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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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楼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网址:http://www.yjszs..cn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3室邮编:200241微博:http:///ecnuyjsy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我校招生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微信发布,建议报考我校研究生考生订阅我校研招微信),二维码如下: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新通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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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宗旨

    4楼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宗旨

    5楼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 中专学校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6楼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政府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1、初试科目  外国语,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考试大纲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15年10月25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

  • 中专学校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7楼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适当的工作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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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8楼

      1、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 中专学校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

    9楼

      1、初试科目  外国语,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考试大纲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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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

    10楼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75人,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北京市的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6年7月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为保证培养质量,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学费总计4.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3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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