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地点 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联系方式 体育与运动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5202 邮箱:bnudwbx@ 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
四、入学考试 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复试(包括专业考试)两个阶段。 1、联考科目及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体育综合、英语),复习大纲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4版)。考试日期为2014年10月26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考试地点 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复试科目及时间 复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复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复试安排
1、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一、招生宗旨 为提高中华民族的健康素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改革和完善体育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体育专业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体育人文社会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及体育教学与训练相关领域的理论基础,熟悉体育领域重大实际问题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体育运动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的实际工作。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适当的工作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习年限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5个学分。 修满规定学分后,将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对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6年2017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平时通过远程学习以及个别指导等方式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年限2—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两个阶段。课程阶段利用入学后的两个暑期集中授课。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注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紧密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紧密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突出技能培养,强调应用能力和体育素质的提高。 学位论文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教学、训练、组织及指导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体育教学与训练和重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等。 课程考试合格,修满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年限2—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两个阶段。课程阶段利用入学后的两个暑期集中授课。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注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紧密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紧密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突出技能培养,强调应用能力和体育素质的提高。 学位论文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教学、训练、组织及指导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体育教学与训练和重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等。 课程考试合格,修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