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贵州省福利中心(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9号)
3、免试及加分政策: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英语、语文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3)加分项目(分值含在复试中)
符合贵州省加分项目规定的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3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十五条填报志愿方式、缴费1、志愿填报方式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cn)进入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贵州省有关单独招生规定和我院单独招生方案,并按照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2、现场确认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网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第十四条考试时间安排第十五条填报志愿方式、缴费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英语、语文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内容和安排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及安排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2、考试地点:贵州省福利中心(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9号)3、免试及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