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办法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1、文化水平考试包含英语、语文二科,主要考察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面试工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010-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邮编:101601网站:http://www..cn招办邮箱:sheguanyuan@vip.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三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面试工作在河南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
第十九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高奖助额21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覆盖全院100%的学生。
第十七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