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待遇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010-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邮编:101601网站:http://www..cn招办邮箱:sheguanyuan@vip.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5)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加30分;
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1、志愿填报方式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进入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山东省有关单独招生规定和我院单独招生方案,并按照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2、现场确认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山东省特殊教育
考试内容和安排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2、考试地点: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3、免试及加分政策:(1)考生高中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七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