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及考点公告。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复试细则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学业要求: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至少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联系我校研究生院,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学费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奖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n或http://yz.;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优秀研究生。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按照不同年级、文理分科的原则,以在校研究生基数的30%予以支持,每生每年8000元。获得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优秀研究生。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按照不同年级、文理分科的原则,以在校研究生基数的30%予以支持,每生每年800
八、招生查询:有关信息可在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页查询。咨询电话:0472-6193087E-mail:btzsj@传真:0472-6193087学校代码:10127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邮政编码:014030联系人:张世杰附件:../kcresource/包头师范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和招生专业目录.doc有关信息可在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页查询。咨询电话:0472-6193087E-mail:btzsj@传真:0472-6193087学校代码:10127通讯
一、招生名额2015年计划招生50人(含学术型研究生2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9年3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成绩通知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5年3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3.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