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笔试及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考委的指导与监督。(二)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单独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黄友、李高伟副组长:余坤和成员:易思飞、李雁、马会起、王瑶、

(一)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3.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刘建明、王建华副组长:李亚生、于建华、姚志富、王宾、田建平、马大思成员:欧阳新、缪勉饶国清、万玲、余文英、袁麟、杨星跃、张智

(一)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组长:李春明院长副组长:李肇全调研员黄天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时彬副院长岳文喜副院长成员:夏光明招生办公室主任邓春生院长助理万辉君党办、院办主任王丽娟教务处处长胡锐基础部主任杨小拉纪委副书记杨敬东保卫处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二

组织保证(一)我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二)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汇总学校招生专业、计划,并提出建议,拟定考试办法,负责汇总有关单独招生资料,形成《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等文件,报学院审批并负责上报本院有关单独招生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笔试及面试小组:负责笔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负责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招生录取小组:

组织保证1?q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q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q学院成立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成立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试工作。4?q学院纪委负责对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笔试及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