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隐瞒、伪造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不再拥有推荐资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被推荐:(1)有不良记录者;(2)考试作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3)因违法受到政法机关处理者。
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省教育厅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对象的有关要求;(2)职业志向明确;(3)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5)若特长较突出,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部分录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附则1.本方案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考试院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常州科教城内)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7110室邮编:213164邮件:@传真:0519-咨询电话:400-188-1251、0519-、联系人:顾老师
招生对象江苏省2015届高中应届毕业生。
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2.校长(法人代表)须以中学和校长名义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生”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3.2014年已获得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录取资质的中学,如未出现机构调整、法人代表变更等重大变化,不需要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交《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
具体实施要求1.“校长推荐生”遴选过程应公开透明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至少应具备以下程序:(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生”遴选方案和程序并予公布;(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3)公示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2.中学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备案:(1)遴选方案和程序;(2)报名名单与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3)信息公示反馈情况
2.中学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备案:(1)遴选方案和程序;(2)报名名单与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3)信息公示反馈情况;(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推荐生信息公示时间:2015年3月中旬方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网对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违规处理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隐瞒、伪造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不再拥有推荐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