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优秀奖学金: 1000元/人 比例为20%
2.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500元/人 比例为5%
3.精神文明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5%
4.社会工作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10%
5.文化艺术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5%
6.体育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5%
(四)少数民族学生励志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奖励标准为1000元/年/生。
分类奖学金1.学业优秀奖学金:1000元/人 比例为20%2.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500元/人比例为5%3.精神文明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4.社会工作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10%5.文化艺术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6.体育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
分类奖学金1.学业优秀奖学金:500元/人,比例为20%;2.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3.精神文明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4.社会工作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10%(其中0.5%由校级团学组织推荐评选);5.文化艺术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6.体育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7.AGPA(课外素质能力绩点)奖学金:300元/人,比例
(一)入学奖学金考生达到江苏省本科批次投档分数线,被我院录取报到后,发放优秀学生入学奖学金10000元/生。
分类奖学金1.学业优秀奖学金:500元/人,比例为20%;2.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3.精神文明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4.社会工作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10%(其中0.5%由校级团学组织推荐评选);5.文化艺术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6.体育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7.AGPA(课外素质能力绩点)奖学金:300元/人,比例
(4)政府奖助学金(按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办理):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
(1)优秀学生奖学金1.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5000元/人比例为2‰2.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人比例为3%
(5)专项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个人捐助的奖助学金。包括嘉越“卓越计划”奖学金、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学金、学生境外留学和交流奖学金等。学生境外留学和交流奖学金项目包括:丹麦VIA大学学院为学前教育、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赴该校留学学生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奖学金;丹麦VIA大学学院为建筑学专业学生赴该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提供全额或半额奖学金;日本“中国饭店”为我校赴日本横滨设
(7)新生奖学金:1、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信息竞赛中获奖并进入我校相应专业(数学、信息为任一专业,物理为工科专业,化学为化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中参加全国决赛者奖励10000元、获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奖励3000元、获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奖励2000元;2、对于高中阶段进行发明创造并获得个人专利的考生,奖励3000元;对于入选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
(2)分类奖学金1.学业优秀奖学金:1000元/人 比例为20%2.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500元/人比例为5%3.精神文明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4.社会工作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10%5.文化艺术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6.体育奖学金:300元/人比例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