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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滁州学院对口招生简章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其他须知

2015年滁州学院对口招生简章(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简章)其他须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01:23:43 解决时间:2018-02-2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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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的规定为准。
  ??????????? 2018-02-2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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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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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1.信息采集:考生参加全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2.网上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15年2月15日-3月6日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cn/)报名,并将报名费120元/生于2015年3月6日前汇至我校账户上,汇款时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等信息及“对口招生报名费”字样。我校账户信息为:户名:滁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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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照顾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3.加分政策(1)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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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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