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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池州学院专升本自主招生录取

2015年池州学院“专升本”自主招生章程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2-07 05:05:40 解决时间:2018-12-0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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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录取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文科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理科由公共课(高等数学)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3.池州学院2015年“专升本”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5月10日前报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

  技校网 2018-12-0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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