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对各专业计划进行调剂。
(八)2015年5月1日后,待教育厅审核完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一)2015年3月6日—4月8日,考生登录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报名。
2.参加省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公示结束即录取。
1.参加今年应用型本科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已被录取的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公示结束即录取。
2.录取原则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进档”录取。考生可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若两个平行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分
1.划线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划线原则 面向应历届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分文、理科类按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面向2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录取原则 面向普高毕业的自主招生,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文、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成绩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将在学院官网正式公布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
3.调剂原则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在计划内进行调剂。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在计划内进行调剂。 确定拟
调剂原则 根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对各专业计划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