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今年应用型本科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已被录取的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公示结束即录取。
(八)2015年5月1日后,待教育厅审核完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6.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含艺术类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或《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并于4月1日前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寄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6.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含艺术类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或《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并于4月1日前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寄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一,获得地、市教育局或人社局举办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总分加50分。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高中、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20分。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