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高中、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20分。
(一)2015年3月6日—4月8日,考生登录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报名。
确认录取院校需要准备哪些东西?1.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2.自己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3.一部手机,手机号码应与报名时填写的“手机”栏号码一致。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可免试录取。
录取原则 面向普高毕业的自主招生,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文、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成绩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将在学院官网正式公布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
(八)2015年5月1日后,待教育厅审核完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省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公示结束即录取。
1.参加今年应用型本科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已被录取的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公示结束即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
第七章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