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名单
根据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专项)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名单。
2.录取条件
将合格考生分为三类并且制定相应高考录取条件。
(1)A类考生
对于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择优选择并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可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并且直接录取。
注:该类考生人数须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总数的20%。篮球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田径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
(2)B类考生
对于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择优选择并确定为B类考生。B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即可录取。
注:该类考生人数须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总数的30%。篮球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55分、田径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
(3)C类考生
除A、B类以外的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注:篮球专项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50分。
3.录取专业
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在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范围内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分考生。
4.公示审核
我校将于4月3日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合格名单、录取条件、录取专业等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规定要求进行上报审核。终结果以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5.高考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做退档处理:体育专项考试期间使用兴奋剂;体育专项考试违纪;所报专业招生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体检复查不合格。
(3)其它事宜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规定执行。
(2)女子排球: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拟招收项目(位置)1、田径:男子(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全能〈测400米、跳高、标枪〉);女子(1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2、女排:主攻、副攻、接应二传、二传3、女篮:中锋、后卫、前锋4、男篮:中锋、前锋、后卫
其他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收计划1、男女田径、男篮、女篮、女排共招收34人(暂定)。2、我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法律系〈法学专业〉(暂定)。
5.高考录取(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做退档处理:体育专项考试期间使用兴奋剂;体育专项考试违纪;所报专业招生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体检复查不合格。(3)其它事宜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规定执行。
2、我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法律系〈法学专业〉(暂定)。
选拔条件1.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和教育部、各省相关规定。3.在我校招收的项目范围内,运动成绩和技术水平突出。4.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
选拔程序1.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2.测试并当场公布成绩;3.根据成绩确认合格名单;4.公示合格名单;5.签订协议,明确训练、比赛义务和责任;6.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选拔录取1.合格名单根据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体育专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专项)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名单。2.录取条件将合格考生分为三类并且制定相应高考录取条件。(1)A类考生对于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择优选择并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可不参加当年全国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