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类别和科类分别排队划线,确定成绩合格名单。
(2)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将合格考生分为A、B、C、D类。各类考生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A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10分,B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20分,C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30分,D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40分。
(二)考试2015年6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从教潜能等,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报名条件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
(一)网上报名3月1-25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情况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报名方式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n/zzbm)中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和考试确认。(一)网上报名3月1-25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
选拔程序选拔程序分为初审、考试2个环节。(一)初审2015年4月1-25日,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获得考试资格。(二)考试2015年6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从教潜能等,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一)初审2015年4月1-25日,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获得考试资格。
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选拔工作,监督电话0431-。2.自主招生中要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3.对于在自主招生中有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4.招生办公室咨询电
(二)考试确认4月30日-5月15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5月16-3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未按时进行考试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网上报名无效。注: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吉政办发[2006]31号)规定,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200元/
招生计划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类别见表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科类公费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文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英语理科非公费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
1.成绩划线(1)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类别和科类分别排队划线,确定成绩合格名单。(2)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将合格考生分为A、B、C、D类。各类考生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A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10分,B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20分,C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