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内容(一)复试科目1.专业笔试;2.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听说考试;3.综合面试;(二)加试以下考生除参加专业笔试、外语听说考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1.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2.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3.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生和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以考生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为主,试题难易程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
一、复试时间安排日期内容3月25日(周三)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提交体检报告等3月26日(周四)笔试、外语听说、面试3月27日(周五)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2.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3.体检报告。体检由个人自行安排,考生可在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考生可用医院合格体检表,或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见附件1)。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发表于省级以上刊物)、本科阶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或成绩证明;5.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1.复试总成绩由专业笔试100分、外语听说考试5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三部分组成。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之和,满分250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科目1.专业笔试;2.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听说考试;3.综合面试;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投诉、申诉渠道:研究生学院0411-84762665,校纪检监察审计处0411-84762625,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62665;0411-84762835;传真:0411-84763630联系人:孙老师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时间:3月25日(9:00―11:30、13:30―16:30)地点:大连海洋大学综合实验楼实阶一
六、录取办法1、各专业根据各自招生数量采取差额复试。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各专业根据录取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4、成绩的汇总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二)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参加专业笔试、外语听说考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以考生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为主,试题难易程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
(二)加试以下考生除参加专业笔试、外语听说考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1.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2.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3.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生和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以考生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为主,试题难易程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