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6、其它有关考试的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考试信息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外国语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申请通知普通招考考生自命题科目成绩查询等有关工作说明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联系电话:86110153、86110157电子信箱:dyyjszs@附件: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xlshttp://home..cn/yjs/lc_manager/itsie/UploadFile/.xls
五、报送时间各院(系)于2014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参见附件二)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博导范围须为我校复审合格和未到复审年限认定合格的博导。
三、博士招生名额分配原则1.国家重点学科,增加2个名额。2.教育部创新团队,增加1个名额。3.省级重点学科,增加1个名额。4.招生当年,指导论文获得“辽宁省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导增加1个名额。5.以“引进人才”身份遴选为博导,遴选当年给予政策倾斜。6.跨学科博导需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大医发〔2014〕337号)文件中“第二章第六条(五)跨学科博导遴选办法”申请,遴选后方可招生,有效期一年。
一、招生的学科、专业参见附件一。
三、考试科目的设置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共三门,均为自命题。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专业课)和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的确定请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四、考试科目的设置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共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专业课)和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外国语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