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的制定原则校内导师每年可招收2名硕士同等学力人员。
3.联合培养基地导师招生计划控制在院(系)招生总计划的15%以内。
一、2015年我校将计划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50名、博士研究生20名。
一、2014年我校将计划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50名、博士研究生30名。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名额博导每年可招收1名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人数不占用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人员范围须为我校复审合格和未到复审年限认定合格的校内导师
三、院(系)初审工作导师填报《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绩汇总表》(见附件1,已填报2015年硕士研究生计划中附件1的导师,无需再填报该项)、《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3),上交各院(系)。各院(系)根据导师2014年业绩和复审情况,对导师招生资格及2015年港澳台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初审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上报材料请各院(系)于2014年11月2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的《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和《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绩汇总表》上报至研究生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联系电话:86110157、86110153通讯地址:大连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邮编:116044电子邮箱:dyyjszs@
二、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2015年我校将计划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50名、博士研究生20名。硕导每年可招收2名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博导每年可招收1名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港澳台博、硕士研究生人数不占用统招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