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辽宁美术类: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3.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五个志愿,并设服从志愿;

2、吉林省、天津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美术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5、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选择大类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5、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选择大类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5、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选择大类专业。

5、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选择大类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1、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专业类中第一志愿专业录取。

3、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持相应证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