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为“Daq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18。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东路7号,
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北二路1号
第九条 大庆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招生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官方公布为准。第十三条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分省(区)统一录取。 第十四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第十六条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

第五章学费标准1.学费: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软件技术、装潢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等15个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余的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2.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电话:0459—,,传真:0459—网址:http://www.电子信箱:zsb@

第六章其它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优秀新生学费减免政策,设立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和订单企业奖、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六条根据

第八条学校地址: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东路7号,南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北二路1号

第三条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DaqingVocationalCollege”。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