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日期: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⑦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说明:1.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如有缺漏不予受理。3.报考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4.考生需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名,确认复印材料的真实性。5.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6.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一)报名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⑦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说明: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1)网上报名编号;(2)身份证件;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另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四)报名地点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8945819;传真:010-.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电话:00853-28345403;传真:00853—28701076澳
(三)报名日期: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五)报名手续(考生需向报考点提交以下材料):①报考申请表、登记卡、学者书面推荐表(由报考点提供);②身份证明材料: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彩色照片2张;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提供就读证明);⑤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⑥体格检查表(检查项目可从网上下载);⑦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说明:1.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如有缺漏不
(五)报名手续(考生需向报考点提交以下材料):①报考申请表、登记卡、学者书面推荐表(由报考点提供或见附件二);②身份证明材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另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彩色照片2张(1张粘贴在报考申请表中,1张交报考点用于制作准考证[相片背面需注明姓名、报考院校]);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提供就读证明);⑤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⑥体格检查表(检查项目见附件二);⑦无大陆地区高校重复学籍声明书(见附件二)。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