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一)报名资格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日期: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⑦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说明: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⑦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说明:1.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如有缺漏不予受理。3.报考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4.考生需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名,确认复印材料的真实性。5.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6.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⑧报考费以各报名点为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说明:1.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考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如有缺漏不予受理。3.报考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4.考生需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名,确认复印材料的真实性。5.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元(以报名点为准),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6.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