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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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16:20

(二)现场确认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12月7日-10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下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5〕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2015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

时间安排1.体检时间自2014年12月中旬开始,2015年1月1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各相关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2.复检时间为2015年1月26-30日,终检时间定于2015年3月7日。3.请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15年2月6日前,将参加终检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并将本辖区所有体检表格直接送达省教育学院扫描存档。4.2015年3月1-5

第十三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加强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未能认真履职,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章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第十一条 投档模式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2.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3.体育类。本

第二十一条省属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招生1.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省属高职院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2.免费师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有空编的小学、幼儿园任教,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10年。设区市教育局和培养院校分别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诚信档案。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中。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5〕19号),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