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宿费标准:分别有600元/年、750元/年、10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六个档次,按实际入住档次收费。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联系人:陈老师监督电话:0757-传真:0757-电子邮箱:jjc@.cn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审核通过,适用于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校本部)邮政编码:528000南海区大沥镇仙溪湖(北院校区)邮政编码:528231禅城区河滨路5号(河滨校区)邮政编码:528000禅城区同济西路5号(同济校区),邮政编码:528000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高为每生6000元/年;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等,同时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高为每生6000元/年;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高为每生6000元/年;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高为每生6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