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录取。
5.录取规则
(1)我校2015年高职招考所有面向高中生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保底分为150分,将进档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2)根据教育部关于中职生报考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150分,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黎明职业大学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土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黎明职业大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录取时,中职生报考高职院校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5)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征求志愿,并进行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5.录取规则(1)我校2015年高职招考所有面向高中生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保底分为150分,将进档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2)根据教育部关于中职生报考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

(一)组织机构:1.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2019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2022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2019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试点”项目招生章程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一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二学院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三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1福建省普通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艺术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一)组织机构:1.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二)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

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录取规则(1)我院2015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2)2015年高职招考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

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