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http://www.***。
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奖学助学办法1.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约有20%的学生每学年可获600-2000元各类奖学金。2.贷学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先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若因额度受限或其他原因无法获贷,可到校报到入学后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
1.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委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元(八人间)和每生每学年970元(六人间);学费按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200元收费。
学历证书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录取规则1.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2)专业考试: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2.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低录取控制线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低录取分数线。(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3)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4)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
2.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低录取控制线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低录取分数线。(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3)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4)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考试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
3.录取方法(1)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工作。(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4)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结果1.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http://www.http://www./。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录取结果1.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http://www.。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