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招生、教学、后勤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系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和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
2、文化考试及综合测试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和综合测试的命题、制卷、保密、安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组考、命题工作及考生准考证发放工作。
3、招生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4、后勤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5、安全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纪检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
7、医疗体检小组:由分管医药卫生系的院领导任组长,医药卫生系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组织未带高考体检表复印件考生进行体检等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考试、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学院教职员工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3.探究F (1)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意蕴、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 (2)探讨作者的创作背景和创作意图。 (3)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
9、2015年4月18日—4月25日18:00,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①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②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二组织保障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在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三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就业教学教研纪检监察财务后勤学生管理安全保卫校企合作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重大事项处理统筹协调工作等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五)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组织机构(一)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单独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和咨询接待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组长:王建平副组长:赵军、沈邦兵、王甫茂、邓廷奎、袁祖洪、周吉林、杨建华成员:李晓强、赵俊峰、刘春红、王秋林、黄林、赵勇、陈志林、李海明、李义林、吴全生、彭彤彦、李俊泓、冉嘉洛、谢中亮负责统筹单独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组长:王建平副组长:赵军、沈邦兵、王甫茂、邓廷奎、袁祖洪、周吉林、杨建华成员:李晓强、赵俊峰、刘春红、王秋林、黄林、赵勇、陈志林、李海明、李义林、吴全生、彭彤彦、李俊泓、冉嘉洛、谢中亮负责统筹单独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招生、教学、后勤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系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党政办公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招生、教学、后勤、安全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系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的副院长任主任,学院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