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gdgmxsc@学院网址:http://www..cn,http://www.招生网址:http://dept./zsw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困难认定后可协助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6000元/年?人。

6.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须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补助金额为3000元/年?人。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困难认定后可协助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6000元/年?人。

3.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须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补助金额为3000元/年?人。

6.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5.学院对特殊困难学生视情况给予困难补助,补助金额高为5000元/年?人。

5.学院对特殊困难学生视情况给予困难补助,补助金额高为50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