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2、报名确认地点: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就业处(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图书馆8楼)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