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三)3月18日-3月25日,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考生本人页,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1)根据教育厅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在校期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和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按照政策程序免试录取。(2)在校期间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和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者在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获得三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三等奖分别加8分、5分、3分,此项与第1条不重复加分;

(5)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有发现作假即刻取消报名资格);

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都取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

命题指导思想符合选拔性考试规律和要求,反映本学科新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考查考生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注重能力与素质考查,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试卷以合格的大学新生应该具备的语文基础与能力为主要考查内容,着重加强对汉语言文字规范掌握及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

指导思想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引导专业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鲜明办学特色的原则。着力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探索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的统筹协调、分类录取的

指导思想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我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