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档的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须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须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2、3、2”。
对达到以上条件的考生将以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同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以收到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1. 考生须于2017年3月1-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2.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2017年3月10-31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3.校长推荐计画表格及相关档,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月31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我校计划免试招收香港学生10名(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方向 ) | 所在学院 | 招生计画 | 招生科类 |
英语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4 | 文理兼招 |
经济学类 | 经济贸易学院 | 1 | 文理兼招 |
工商管理类(商学院) | 商学院 | 1 | 文理兼招 |
日语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2 | 文理兼招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 | 文理兼招 |
(一)初审: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并公布面试名单。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注:按高收费标准预存,学校将以学生的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来扣收住宿费)。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新核定批淮数为淮。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的香港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的内地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的内地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学费及生活费重点学科RMB5,850/每年一般学科RMB4,500/每年住宿费RMB1,200/每年注:教育部每年为港澳台学生设立高额的奖学金。其中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等:特等190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1000名,奖学金
5、本简章适用于2015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510420联系电话:020—(招生办)传真:020—(招生办)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办网址:http://zsb..cn/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二○一五年一月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寒暑假期间可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入学及体检考生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的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1、考生须于2015年3月1日-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须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须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2、3、2”。对达到以上条件的考生将以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同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以收到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1)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