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
3.身心健康。
(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4.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
6.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
7.外省大、中专及所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4日至15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具有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高职(专科)院校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证明、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和当年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等,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所报考的院校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退役士兵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以及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单独到所报考的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相关院校负责联系省级民政部门获取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有关信息等工作。
有关要求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认真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公平公正录取,圆满完成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任务。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表工作阶段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完成时间准备宣传制定下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考试1.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2.命题制卷。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计算机、英语两门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3.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至29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日期科目时间2015年3月28日(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五个部分:阅读理解、词语用法和语法结构、完形填空、翻译和短文写作。(注:听力理解部分,可由考生所报考院校根据其本校专业要求,具体制定实施。)
评卷1.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分别设点组织评阅。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采取各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按时完成评卷任务。各评卷院校要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2.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合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采取
(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3.身心健康。
考试范围主要涵盖高职(专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并参照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二级和三级的要求内容。重点考核学生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考试不追求偏题怪题,以基础知识为出题的核心内容。为保证试卷的信度,除翻译部分和短文写作是主观性试题外,其余试题都采用客观性的多项选择题形式。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4.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6.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7.外省中专及所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报名(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3.身心健康。(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4.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6.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7.外省中专及所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报名(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3.身心健康。(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