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
凡已参加2015年4月26日“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且已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面试。我院对口中职征集志愿录取批次采用并认可“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
2.面试
8月9日,我院将组织已报名参加我院中职对口招生征集志愿且无“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如下:
(1)面试时间
2015年8月9日(星期天)上午8:30-9: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现场确认表;
考生凭现场确认表到面试候考室等候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15分钟以内)。
(2)面试地点
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西一里6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3)面试成绩计分办法
面试满分100分。
(一)录取时间。
1.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17日。
2.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日。
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按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十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联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在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和联合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排序,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3.录取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在录取过程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1)对口中职普通批:我校按本节第2点分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其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对口中职直升批:直升批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学籍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不予录取。
我校按本节第2点分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2年5月23日前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2.面试8月9日,我院将组织已报名参加我院中职对口招生征集志愿且无“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如下:

咨询方式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电话:0771-0771-网址:http://www.专业名称征集计划数学制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53室内设计技术153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153展示设计10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153市政工程技术153建筑设备工程技术15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153消防工程技术203给排水工程技术153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103多

1.免试凡已参加2015年4月26日“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且已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面试。我院对口中职征集志愿录取批次采用并认可“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

招生对象已参加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均可参加征集。

(二)学院拟录取9月9日至9月13日,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13所示范院校联合考试成绩或我院面试成绩进行拟录取。

(3)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满分100分。

(二)测试1.免试凡已参加2015年4月26日“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且已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面试。我院对口中职征集志愿录取批次采用并认可“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2.面试8月9日,我院将组织已报名参加我院中职对口招生征集志愿且无“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如下:(1)面试时间2015年8月9日(星

寄发录取通知书2015年9月30日前,学院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征集阶段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入学。2015年9月30日前,学院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征集阶段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入学。

(2)面试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西一里6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填报志愿2015年9月6日至9月8日,考生凭本人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填报志愿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征集志愿,没有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高职对口中职征集招生资格。丢失密码函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重设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