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参加2015年4月26日“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且已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面试。我院对口中职征集志愿录取批次采用并认可“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
(一)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
(二)免试入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区高等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3+2”形式中职直升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1〕5号),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免试入学。
(1)对在全国举办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一至三等奖,或者获得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可以免试入学,以获奖证书或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为依据。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免试入学。
(三)录取分数线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根据一定的录取比例划定我院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将通过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五)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2.面试8月9日,我院将组织已报名参加我院中职对口招生征集志愿且无“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如下:

咨询方式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电话:0771-0771-网址:http://www.专业名称征集计划数学制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53室内设计技术153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153展示设计10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153市政工程技术153建筑设备工程技术15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153消防工程技术203给排水工程技术153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103多

1.免试凡已参加2015年4月26日“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且已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面试。我院对口中职征集志愿录取批次采用并认可“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

招生对象已参加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均可参加征集。

(二)学院拟录取9月9日至9月13日,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13所示范院校联合考试成绩或我院面试成绩进行拟录取。

(3)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满分100分。

(二)测试1.免试凡已参加2015年4月26日“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且已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面试。我院对口中职征集志愿录取批次采用并认可“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2.面试8月9日,我院将组织已报名参加我院中职对口招生征集志愿且无“13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对口招生测试”成绩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如下:(1)面试时间2015年8月9日(星

寄发录取通知书2015年9月30日前,学院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征集阶段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入学。2015年9月30日前,学院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征集阶段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入学。

(2)面试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西一里6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向广西招生考试院填报志愿2015年9月6日至9月8日,考生凭本人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填报志愿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征集志愿,没有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高职对口中职征集招生资格。丢失密码函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重设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