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经考试院备案确认的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校园网站和广西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公布,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得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七)正式录取我院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查询,通知书将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发放。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正式录取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八)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录取(一)录取时间5月3—9日(二)录取批次和录取原则我院对口专业设在普通批次录取。普通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投档比例1:1.1。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所

(一)录取时间5月3—9日

(五)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1-19日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退档申请,经院校审批通过退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本年度联盟院校对口招生录取资格。

(七)正式录取我院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确认的正式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和广西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公布,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六)正式录取我院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查询,通知书将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发放。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4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正式录取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六)正式录取我院将预录名单(含递补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5月20日前,经考试院备案确认的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校园网站和广西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公布,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得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