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一)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四)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六)学院奖学金(高1000元/年·人);(七)学院“一分钱”基金会助学金;(八)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1.国内二年(1)学费18000元人民币/年/生;(2)住宿费1200-1600元/年/生。
收费标准(一)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为6800—8500元/年/生(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的收费标准折算);住宿费为1200—1600元/年/生(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教材费按实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中新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1.国内二年(1)学费18000元人民币/年/生;(2)住宿费1200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符合条件且无法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贫困生申请办理;
招生科目:各专业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文史类考生;部分专业在广西招收艺术类(美术、舞蹈、播音主持)考生,艺术成绩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为准。
招生科目:各专业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文史类考生;部分专业在广西招收艺术类(美术、舞蹈、播音主持)考生,艺术成绩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为准。
招生科目:各专业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文史类考生;部分专业在广西招收艺术类(美术、舞蹈、播音主持)考生,艺术成绩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为准。
招生科目:各专业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文史类考生;部分专业在广西招收艺术类(美术、舞蹈、播音主持)考生,艺术成绩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