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专项测试(1)时间:2015年3月7日(星期六)(2)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宝山校区)(3)专项测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文化课统一高考,成绩要求达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高校招生部门核准后,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4)专项测试由贵州大学体育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相关标准与办法进行。
第十九条经我校专项水平测试认定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3)专项测试要求按贵州大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进行;
(3)专项测试要求按贵州大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进行;
(3)专项测试要求按贵州大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进行;
(3)专项测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