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含全科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
第六条临床能力考核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四、证书凡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者,颁发《广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申请专业硕士学位学分结业证书》。学校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为学员推荐导师,指导学员开展课题研究和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广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培训班的学员入学始五内可以申请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向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国家统考课程考试、相关课程(专业课程与专业英语)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由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对其是否具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进行认定。对通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广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培训班的招生对象是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第一条授予学位名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Medicine,M.M.);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StomatologicalMedicine,M.S.M.);中医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ChineseMedicine,M.C.M.)。
第八条学位授予对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申请人,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条学位授予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
第二条学位授予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
第八条学位授予对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申请人,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第一条授予学位名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Medicine,M.M.);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StomatologicalMedicine,M.S.M.);中医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ChineseMedicine,M.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