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优秀毕业论文奖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按《河北北方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执行,获评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评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3000元。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按《河北北方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执行,获评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评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3000元。

十、优秀毕业生奖优秀毕业生奖主要奖励研究生学习期间各项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优秀毕业生奖主要奖励研究生学习期间各项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

七、优秀毕业生奖优秀毕业生奖主要奖励研究生学习期间各项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优秀毕业生奖主要奖励研究生学习期间各项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

十四、国家助学贷款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负担学费、生活费的新生。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所在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五、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新生,依据录取总成绩进行奖励,比例不超过第一志愿录取人数的25%。录取成绩排名在前5%的,第一学年给予3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6%-10%的,第一学年给予2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11%-25%的,第一学年给予1000元的奖学金资助。调剂生源被录取的新生,录取成绩总分在本学科(按一级学科统计)排名前15%的,享受新生奖学金。其中,排名在前(含)5%的,第一学年给予2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6%-10%的,第一学年给予1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11%-15%的,第一学年给予500元的奖学金资助。此项

十三、科研资助金学校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并对科研经费相对较少的学科和导师给予适当倾斜,由导师支配用于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资助标准为每生1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在研究生进入科室(教研室)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拨付至所在单位,经费支出后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由导师报销。

四、对应届优秀硕士毕业研究生,每年从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学生留校任教或到直属附属医院工作。

六、在校研究生均可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并获相应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三等奖学金4000元/人,临床医学专业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70%,基础医学和药学专业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100%。

十二、优秀毕业论文奖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按《河北北方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执行,获评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评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3000元。

十、优秀毕业生奖优秀毕业生奖主要奖励研究生学习期间各项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