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12月25日-27日的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第三天(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起始时间为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但不得超过14:30)。
3、按照教育部要求,初试期间各考点统一使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试期间全程进行监控录像,并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仪、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进行检查。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手机、计算器(准考证上有注明的除外)、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涂改液、修正带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请广大考生文明应考,杜绝违纪舞弊。考试期间以及考后录像回放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河北北方学院报考点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313―4029557。
特此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十四、其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2018年3月22日

五其他要求1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未履行协议或协议规定服务期未满的不接受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2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已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并在毕业后取得一定学术成果优先录取5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1考生需为普通全日制五年制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全日制专接本医学本科毕业生且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313-4029555。 河北北方学院纪委、监察处:0313-4029122。 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部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接受推荐优

5、其他要求: (1)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三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四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经查实后,我校将不予录取。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

五、其他事宜1、学校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按专业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并根据初试成绩,按规定发放新生奖学金,高额度10000元;另外,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可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部网站查阅。2、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研究生报考和录取事宜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3、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

2023年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他事宜

2023年河北北方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考点公告其他事宜

五、其他事宜1、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2、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报考和录取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事宜1全日制农业硕士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以阶段性集中授课学习等灵活方式进行非学习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将按照新的国家政策执行3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

五、其他事宜1、学校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按照一定比例发放新生奖学金;另外,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可在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部网站查阅。2、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报考和录取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3、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