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播音与主持艺术

(2)、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专业测试。

2、2015年音乐类本科使用湖北省统考专业成绩,投档成绩按湖北省统一计算办法。

4、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专业名称面试顺序面试科目面试内容音乐学1声乐、气质形象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身高、形象、气质测评。2钢琴或其它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3视唱、练耳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声乐、气质形象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身高、形象、气质测评。2视唱、练耳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音乐表演(舞蹈方向)1舞蹈①成品舞

(2)、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考生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音乐学:主科50%、副科25%、视唱9%、练耳9%、形象7%。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视唱9%、练耳9%、形象7%。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

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考生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音乐学:主科50%、副科20%、视唱7%、练耳7%、形象7%、乐理9%。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0%、视唱7%、练耳7%、形象7%、乐理9%。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考生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音乐学:主科50%、副科20%、视唱7%、练耳7%、乐理9%、形象7%。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0%、视唱7%、练耳7%、乐理9

3、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考生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音乐学:主科50%、副科25%、视唱9%、练耳9%、形象7%。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5%、视唱9%、练耳9%、形象7%。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

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考生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音乐学:主科50%、副科25%、视唱9%、练耳9%、形象7%。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视唱9%、练耳9%、形象7%。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