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地点均已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4)、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

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4)报

注意事项1.录取名单一经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学生不能中途退出,参与学生需慎重决定。2.游学计划完成后,学生须向学院及教务处分别提交游学计划执行报告和学习总结。联系人:李茜电话: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2.2017年度“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教务处2018年3月7日

(四)考试注意事项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自理,音乐学与业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与业考试所用画材画具、舞蹈表演与业考试所用服装道具均自备。

4、报考注意事项(1)所有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不能跨省(市、区)报名。(2)非湖北省考生报名时无需选择报考专业,合格证各专业可通用。(3)湖北省考生报名时可同时兼报设计学类(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定合格线。(4)若湖北省外考生的试卷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美术统考成绩为我校的校考成绩。

3、注意事项:(1)、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2)、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专业测试。(3)、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4)、音乐类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兼报。(5)、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

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及书法学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学、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及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0%+文化

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及书法学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学、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及舞蹈表演(体育舞蹈)、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

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1.外省录取规则:(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

3、注意事项:(1)、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2)、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专业测试。(3)、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4)、考生可报考音乐学或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钢琴方向、民乐方向或舞蹈方向)专业,不能兼报。(5)、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声乐方向、钢琴方向、民乐方向或舞

3、注意事项:(1)、考试时间、地点均已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2)、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3)、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兼报。(4)、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