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5.根据《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办法》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响应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招生专业与计划2015年共设定12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计划招生400人。各专业学制3年。为增加考生专业选择和录取的机会,将具有共性的专业分别归纳为工程技术类、经济贸易类、计算机类三个类别。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贸易类、计算机类四个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根据学生个人志愿、社会需求并参考学生成绩分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

咨询事宜学校招生信息网设有“单独招生”、“办公电话”、“在线答疑”等栏目,集中介绍学校及专业情况。有关招录政策、工作流程、参考分数等问题可咨询学生处0317-。有关专业定位、课程设置、毕业去向等问题可咨询相应系。水利工程系(水利工程、工程测量技术):0317-交通工程系(市政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0317-土木工程系(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0317-电气自动化系(自动化类、电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教务处牵头成立命题面试专家组,全面负责考生文化考试和各类面试。严格按照国家高考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成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

组织保证 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下,成立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魏应彬 副组长:桂占吉、莫仕锋 成员:符载冠、李维涛、王经强、郑全军、王康、杨照明、王弗雄、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覃学峰、尚志强、周夏雨、钟裕林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成立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组织保证(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

组织保证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

组织保证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定目标。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