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务、安保、后勤、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牵头部门:教务处
2、录取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落实、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相关工作。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
3、技术保障组: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开发、调试及报名信息确认等网络技术支持。牵头部门:图书网络信息中心
4、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牵头部门:监察审计处
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生在我院参加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现场秩序等工作。牵头部门:安全保卫处
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和赋分(申请条件请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中相关内容)的考生(含立功退役军人考生),请下载填写2020年单招职业技能测试免考及赋分申请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于4月15日17时前发送所拍照片至邮箱hbzyzsc@***,过期不候。申请通过后请持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招生处(樱花园校区南门东门岗)核验,联系电话:0392-3352516.
退役军人单独录取,须下载填写退役军人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附有关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照片,于4月15日17时前发送所拍照片至邮箱hbzyzsc@***,过期不候。申请通过后请持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招生处(樱花园校区南门东门岗)核验,联系电话:0392-3352516.

3.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安排,2014年4月13日,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入学考试;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两位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录取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担任。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工作;负责

10.如何保证中德诺浩班系列课程与企业需求同步?答:该课程体系经不间断的企业调研,每18个月更新一次,保证前沿的汽车专业技术和市场信息。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两位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录取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担任。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

(四)考试组织:考核地点设在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统一封闭评分。

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务、安保、后勤、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务、安保、后勤、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

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务、安保、后勤、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