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学位 完成我校的博士培养计划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我校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

六、学习年限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六年。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八、通讯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请查阅《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复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申请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教授推荐函;体格检查报告。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请查阅《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复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请查阅《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复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