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制为二年至三年。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八、学位 完成我校硕士生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通讯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二、招生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学位申请表》;
(二)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于复试前通知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于复试
(三)复试地点、时间 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复试地点、时间 由学校另行通知。